昌平公司注冊工作人員介紹:自2014年10月1 日起,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推行部分涉稅業務“免單”和“免填單”服務的通告》(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通告2014年第10號)公告解讀第八條要求,回龍觀公司注冊提醒納稅人提供以下資料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
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或國稅受理注銷通知書、國稅注銷證明;
2、《發票領購簿》及應繳銷發票;
3、工商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吊銷執業證照的證明或工商機關發放的地址變更文書或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及其它有關注銷證明文件;
4、清算審計報告或法院的破產公告或破產判決書及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企業類納稅人);
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因此,企業應提供上述規定資料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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